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说明

发布日期:2020-12-29








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说明

 1、申请: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(合同可以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自带,也可以在我办事大厅的自助服务终端办理标准买卖合同)后,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,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

 2、受理: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,查验申请资料,录入相关信息,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财务、税务、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。

 3、审核:税务部门对登记事项核实和征收税费,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不动产登记机构;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实政策性住房上市及销售限购情况,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不动产登记机构;

 4、登簿:准予登记的,不动产机构完成登簿,制作不动产电子证照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,纸质证书可以进行邮寄。

 5、发证: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不动产权证书。案卷归档入库,供有关部门查询共用。

 6、非税收费:受理后在各个环节可以进行收费,即申请人可在发证前任意环节缴费。

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图:

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说明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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